民國 11-64 年
民國11年4月5日創立「有限責任梧棲街信用組合」。
民國23年1月修改產業組合法,民國24年7月更名為「有限責任梧棲街信用購買、販賣利用組合」。

民國32年6月14日前臺灣總督第二次修正頒布<臺灣農業會令>依第68條第一項之規定<解散全臺灣產業組合>,將各種農民團體市街庄之產業組合(即鄉鎮合作社)、州廳農會及省農會合併成為三級制之市街庄農業會、州廳農業會、臺灣省農業會。農業會為法人組織,本會並於民國33年2月20日改稱「梧棲街農業會」。
民國35年4月全省農會改組,本會更名為「梧棲鎮農會」。
民國35年11月20日奉中央命令,依「農業法」、「合作社法」,重新改組為「梧棲鎮農會」及「梧棲鎮合作社」兩單位。合作社:辦理存放款及代理公庫業務。農會:辦理供銷、運銷、農業生產指導、文化福利事業。政府鑑於如此分離型之經營,難以獲致預期發展效益。民國38年2月5日省政府第八次委員會議通過農會與合作社合併改組為農會,嗣於7月20日頒行臺灣省之農會合作社合併辦法及其實施大綱,並成立合併督導委員會,本會於民國38年11月19日奉令改組,合併梧棲鎮合作社為「梧棲鎮農會」。

民國42年10月15日依改進農會暫行辦法產生總幹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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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1年成立「有限責任梧棲街信用組合」→民國24年更名「有限責任梧棲街信用購買、販賣利用組合」→民國33年更名「梧棲街農業會」→民國35年更名「梧棲鎮農會」→民國35年11月拆分為「梧棲鎮農會」、「梧棲鎮合作社」→民國38年11合併為「梧棲鎮農會」+「梧棲鎮合作社」=「梧棲鎮農會」→民國99年12月縣市合併更為「台中市梧棲區農會」